1、父亲去世,如果奶奶有负担能力且在母亲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才对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二十八条 【祖与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对于老年人,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这也是说当他有子女的时候,就是需要子女去抚养他,在自己的子女当中,自己的子女是多是少,大家应该合起来商量一下,对于自己老人的赡养问题是需要把老人放在谁家去氧,或者是把老爷放在养老院,大家沟通,做出一个很好的方案,也争取一下老人的想法,老人是否希望跟谁在一起生活?姥爷是否喜欢自己独立居住?父母有养育你的养育之恩,你们也应该去赡养自己的父母,所以说当子女的是有义务去孝顺父母的,你的父亲去世了,你有一些爱心,也是可以参与到一块儿的,也是这一个家庭当中的成员,所以说大家都可以参加去讨论这个问题,是否需要谁去赡养?大家是都可以拿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