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犯罪在法律上是公诉案件,也就是说是它侵犯的不仅仅是你个人的财产权,也侵犯了整个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你作为知情人,你是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通常说你是有责任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的。这应该理解为是义务,而不是权利,是你可以随便放弃的。
2、最基本的判断:4900元是你的,还给你是必须的。5100元对你而言,最低限度是不当得利。
3、当然也要搞清,你是如何知道同事盗了你的钱?是他自己主动告诉你的吗?他主动告知,可能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
4、但你如果胁迫,你涉嫌敲诈了,这个事不能做!
5、退一万步讲,留一份人情,难道不是一笔财富吗?
你这是不合法的,同事盗走你的银行卡取走了钱,银行是有监控记录的,但是你不能证明是他盗取的,他可以说是你让他帮你取钱的,这个没法举证。但是你让他赔偿你一万,相信你是生气才有这个决定的,一旦有了事实,这个就成了敲诈勒索,犯法了。还是让他还了钱就算了,以后自己小心点别再丢东西就是了,尤其是重要的东西,账号密码什么的。
你这不是敲诈,不是犯罪行为,因你威胁他的结果是报警!只是你的请求过高了,法律不予支持!
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4900元为数较大,已是盗窃罪的既然遂,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当然是犯罪,只要是以获得非法利益为目的,不论手段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涉嫌敲诈勒索罪。
你被盗走的金钱数额为4900元,现在你向同事索取一万元,超出的五千多元没有合法的根据,就属于非法利益。
应与其协商相关事宜,如果对方愿意赔偿,当然没有问题。如果不愿意,也不能以报警相威胁,这样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由受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