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可不理解的,很明显工厂不想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所以才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出现。
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证明你父亲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或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请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查找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以便在向劳动局做笔录、甚至将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时候使用。
1、工伤与人身损害(司法鉴定)评级标准略有不同
2、建议等待最后结果,针对工伤材料的提交单位也可以,若你对最后结果不服再提起异议,而且现在你个人也无能力去改变这件事事情
其他可私信我
父亲在厂里工作期间被机器压伤,我们去司法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但厂里不满此结果,要求去劳动能力中心做鉴定。
上周我们去劳动局提交了申请,刚才劳动局来电叫去做笔录,但说厂方昨天己经做了,因为他们去修改劳动关系的证明。
司法中心和劳动能力中心是两概念的
司法中心标准更严格
如果新资料对不利,你可以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