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发包给无资质总包方,总包方拖欠分包方工程款,分包方可否追究建设单位的连带责任啊?依据?

2024-11-01 08:19: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向建设单位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工程款。

1、总包方无资质,则总包合同无效;一般总包合同是不允许再次分包的,故分包合同亦属无效,据此,分包方可以以实际施工人身份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款;
2、即便合同无效,但是合同的结算条款依然有效,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结算并主张工程款;
3、建设单位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已经付足工程款了的话,分包方无权向业主单位主张工程款。

回答2:

建设单位发包给无资质总包方是违规的
不过楼主确实总包方确实无资质吗,现在毕竟很多挂靠的
虽然违规,但是因为分包方是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并作为合同签订的主体,那么是追究不了总包方的连带责任的,但是现在可以对农民工工资很重视,马上又是年关了,找当地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出面协调,建设单位也不敢轻松

回答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是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回答4:

仅农民工工资部分可以直接追到建设单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