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4月12日,国内使用乙醇汽油的省市有辽宁,安徽,山东,黑龙江,吉林。
1、《辽宁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定》业经2004年8月2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2、《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是一则地方法规,实行时间2005年3月22日。
3、《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经2005年1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10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改《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的决定,自2016年7月5日起施行。
4、《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是为节约石油资源,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所制定的。
5、《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2003年7月10日吉林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8月10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
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5省;
江苏省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
山东省济南、枣庄、济宁、泰安、临沂、聊城、菏泽7市;
湖北省武汉、襄樊、荆门、随州、孝感、十堰、宜昌、黄石、鄂州9市;
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沧州、衡水6个地区。
乙醇汽油
乙醇,俗称酒精,乙醇汽油是一种由粮食及各种植物纤维加工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配形成的新型替代能源。按照我国的国家标准,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
乙醇属于可再生能源,是由高粱、玉米薯类等经过发酵而制得。它不影响汽车的行驶性能,还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乙醇汽油作为一种新型清洁燃料,是当前世界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重点,符合我国能源替代战略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技术上成熟安全可靠,在我国完全适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乙醇汽油是一种混合物而不是新型化合物。在汽油中加入适量乙醇作为汽车燃料,可节省石油资源,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还可促进农业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