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满五年的话,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的话,那么现在的新房本的日期就是经转商时的新日期了,也就不满五年了!
至于房产交易应该缴纳的税费,楼主可以参考一下资料自己计算一下就明白了:
● 二手商品房税费
卖 方
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印花税 成交价×0.05%
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 (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5%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 出售价格×5.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售房款-购买成本-合理费用) ,按照20%的适用税率计算税款。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的10%缴纳土地收益金。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
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印花税 成交价×0.05%
契税 普通住宅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即成交价×1.5%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成交价×1%
非普通住宅 成交价×3%
注: 1、普通住房指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房的待遇。2、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习惯,通常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由一方承担交易产生的全部税费,一般都是由买方承担。
已经满5年, 已经是商品房.
这样的话, 这个房子对你来说就是一个商品房, 之前是什么都不重要了
他们说10%...那是纯属忽悠你...
不用理他们, 建议你找个认识的中介, 帮你过户得了.
如果没有认识的, 建议你给他5万, 让他办理,
5万里包含所有的费用. 各种各样的税和费用.(当然包括他们的利润)
就一口价, 他们不干, 再找别的.
你和房产中介细谈, 没有好处, 只能把你忽悠的更厉害.
他们说什么你都不会明白的, 所以就一口价, 不行就拉倒, 不用听他们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