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买方不按时或不开立信用证,是否可以认为其构成违约

2024-12-16 14:04: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在任何情况下,买方不按时或不开立信用证都是违约,如合同无相关规定,可视为终止履行合同的表现。
不过有些合同中也规定,延迟开立信用证或者付款超过一定时间(如:2个月),经协商无效的,卖方方可终止合同。

回答2:

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要以信用证支付,并且合同已经生效,那么买方不履行以信用证进行支付,则可判定其违约,并有商业欺诈的意向。

回答3:

可以肯定是违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