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欠乙方钱,乙方欠我钱,我可不可以问甲方要钱

2024-12-14 22: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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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丙方在其债务的范围内清偿。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