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保障的问题,请朋友们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24-12-13 09:24: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告诉你:劳动合同有效或者无效,只有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部门确认,你说的合同没盖章,只是劳动仲裁没有鉴定罢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无需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个人建议,你朋友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或者劳动合同,总之能证明在这个厂工作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索要个人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楼主如果还不明白就联系我吧!

回答2:

1、你朋友签订的合同有效。
2、你朋友可以要求老板关于一个半月的工资及在职期间的社保、医保等方面的赔偿。如果老板不同意,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回答3:

你讲一堆,就后面二句是有用的。
拿合同去申请劳动促裁。合同能证明实际有雇佣关系。可以要社保金及其他权益。

回答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只要里面的内容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到劳动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答5:

去劳动局直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