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一个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2025-01-01 02:19:0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根据姓名、身份证号码可以查清户籍地)
2、你的诉讼请求应该是要抚养费,你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你小孩的名义,作为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宣告其父为失踪人
3、法院受理后,一般公告送达,期限为6个月。通过审理或宣告其父失踪或终结审理,如宣告失踪,则会同时确定其父财产的代管人。如小孩他爸回来了,终结审理了,那另当别论了。
4、你可以向代管人要求从其保管的失踪人(即小孩父亲)财产中支付抚养费用。如代管人不同意,你可以小孩名义起诉代管人。
5、一切的前提,是你要证明你小孩也是失踪人的孩子,这个举证责任是你的,你们一定在一起共同生活过,不管时间长短,总有一些证据,你要注意收集。比如一起生活的照片,比如小孩出生时,其父在医院的签字,比如周边人的证言等等

回答2:

你这事得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起诉时需要写起诉状,还需要提交你和对方的身份信息资料。要证明孩子是对方,届时可能还得做亲子鉴定。

回答3: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19条规定,起诉须符合如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基于此,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证据就是指:1.原告的身份证明,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证据,或代理人代理权证据;2.被告的身份证明;3.作为原告诉讼请求基础的事实理由证据;4.法院有主管和管辖权的证据。

法条链接

第2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