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生存之本,那么无地农民该如何生活呢?
因为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物权法》第130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人口变化而调整承包地。
所以,多年来,对于承包地,各地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的政策。想解决这样的问题,恐怕只有下轮承包时其家庭承包到了土地,就不存在该农户新增人口无承包地问题。但是下轮承包是什么时候?目前还是遥遥无期!
为此,特就此难题咨询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相关专家,得到的回复如下:
一、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的途径,用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解决,但不能违法调整其他农户的承包地等解决新增农民无地问题。(旁白:有机动地要优先给无地农民分下去)
二、通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途径,缓解生活困难,解决长远生计。(旁白:保障托底+转移就业双管齐下解决生活问题)
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间通过经济手段解决无地或者少地问题。(旁白:集体有收入,要优先考虑并照顾无地农民)
四、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等办法,落实和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财产权益,以利益保障解决无地承包的难题。(旁白:如果拆迁村集体要适当加大对无地农民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