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和施工期的区别

2024-12-15 0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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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设期是从建设项目立项到投入使用。施工期指工程开工至竣工。

回答2:

建设期是从立项到竣工。施工期指工程中标进场施工至竣工。

回答3:

建设期是从建设项目立项到投入使用。施工期指工程开工至竣工。

回答4:

建设工期:
一般指建设项目中构成固定资产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从正式破土动工到按设计文件全部建成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时间。建设工期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一起被视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作为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指标。
常常会与下面几个工期相关:
建设周期:
指建设总规模与年度建设规模的比值。它反映国家、一个地区或行业完成建设总规模平均需要的时间,同时也反映建设速度与建设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的程序。作为考查投资效益的重要指标,可用总投资额与年度投资额表示。即:
建设周期(年)=总投资格/年度投资额
也可用项目总个数与年度竣工项目个数表示,即:建设周期(年)=项目总个数/年建成项目个数。
合理建设工期
是建设项目在正常的建设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建设过程中对人力、财务、物务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使项目的投资方和各参建单位均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的工期。合理建设工期受在建项目的资源勘 探、厂址选择、设备选型与供应、工程质量协作配合、生产准备等阶段性工作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
定额工期:
是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发布项目建设所消耗的时间标准。定额工期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对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确定具有指导意义,体现了合理建设工期,反映了一定时期国家、地区或部门不同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合同工期:
是在定额工期的指导下,由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经招标投标或协商一致后在承包合同书中确认的建设工期。合同工期一经鉴定,对合同双方都具有强制性约束作用,受到国家经济合同法的保护和制约。
建设工期定额:
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从破土至设计文件全部建成交付使用所需的定额时间。建设工期定额是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定额具有的法规性、普遍性和科学性。法规性系指建设工期定额是考核工程项 目工期的客观标准和对工期实施宏观控制的必要手段,建设工期定额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有关行业主 管部门制订、发布。作为确定建设项目工期和工程承发包合同工期的规范性文件,未经主管部门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修改或解释,建设工期的执行与监督工作也由发布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日常管理。普遍性系指建设工期定额的编制是依据正常的建设条件和施工程序,综合大多数企业施工技术的管理水平,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科学性系指建设工期定额的制订、审查等工作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统计、测定和计算等。建设工期定额在建设前期主要作为项目评估、决策、设计时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依据,还可作为编审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时确定建设工期的依据。对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投资包干和工程招标投标及鉴定合同工期具有指导作用。此外也可作为提前或延误工期进行奖罚、工程结算、竣工期调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