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你同母异父的弟弟不享有你父亲当时留下的这份房产的继承权,因为他们不存在继承关系;0他以后若想分这个房子,不是无理取闹,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这个房产是你母亲和你生父的夫妻共有财产,你的母亲即有共有权又有继承权,你同母异父的弟弟对于你母亲的份额是享有和你平等的继承权的。
其次回答你第二个问题,你考虑到避免日后纷争,想现在把房子转到你自己名下的想法是对的,但前提是你母亲必须是自愿配合你才可以。如果想转到你名下的话,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是最省钱,这要看你这个房产是否是二套、存在不存在五年之说,你最好在征得你母亲的同意后,拿着你父亲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契证到你房产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详细咨询一下工作人员才是对的。
母亲已改嫁,儿子应继承生父留下的房产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外,《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有人认为,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就不能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有人认为继子女已继承了其生父母的遗产就不能再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了。这种认识是没有道理的,法律也不支持这种做法。婚姻法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生父母与生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的,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相继承遗产。但最高法院《关于贯彻落实〈继承法〉若干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这是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母抚养,仍是双方的子女。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不因父母的离婚或再婚而消除,无论是与继父生活或与继母一起生活,与生父、生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存在。所以,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仍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1、对于房子,因为是属于你母亲与继父之间的婚前财产,所以你母亲有权处分,就是将房子给你继承。如果你母亲有写遗嘱说要把房子留给你,那么在你母亲过世后,就算发生纠纷,法院根据遗嘱也会将房子判归所有。那么你弟弟就无权继承该房子了。所以为保障你的权益,你可以叫你母亲写份遗嘱,这样比较有利你以后发生纠纷时,才有证据。
2、就如上所说,你母亲写有遗嘱将房子留予你继承,那么有遗嘱证明,房子就归你所有。其他人无权继承或者分割。不过要记得留下该房子只是归你母亲所有的证据,或者说要有证据证明该房子是你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财产证明,房产证上的户名一定要保留你母亲或者你的名字,绝不能让第三人继父或者弟弟加进来,不然到时遗嘱会因房产证户名的不同而造成部分无效的),如果想转到你的名下,经你你母亲同意,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那个它好像按房子的面积收费的,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首先我把你父亲的遗产给你分析一下。这套房产的确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首先拥有这套房产一半产权,你父亲去逝后,你母亲又从你父亲那一半房产中继承了二分之一的产权,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的四分之三在你母亲名下。同样你也从你父亲那里继承了四分之一的产权。在你未成年时由你母亲监护,你成年后应由你处分。在来看那套房产。你和同母异父的弟弟对你母亲那四分之三的房产按照法律继承的话,拥有相同的继承权,你继父没有权利,因为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如果你想取得你父亲的全部房产,除非你母亲立下遗嘱(最好是公证过的),表明房产全部归你所有,否则你弟弟会获得八分之三的房屋产权。
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说把房子完全给你,那么:
1、房产属于你父母共有,则你可以继承1/4,你母亲有自己的一半,继承你父亲的一半(1/4),拥有3/4。
2、你的“弟弟”、继父和你拥有共同继承权,继承你母亲那3/4。
3、你母亲可以出一个声明:放弃继承你父亲的财产,则你拥有1/2。
4、你母亲可以写遗嘱,你母亲的1/2由你和“弟弟”共同继承,各占1/4。这样你有3/4。
5、或者,你母亲可以写遗嘱,把自己的房产全部留给你,你又有1/2,合起来是整个房产。
出于亲情考虑,我建议你母亲把房产全部给你,但是你要给你的“弟弟”相当于1/4房产的现金补偿,少点也没关系。毕竟他也是你母亲的儿子,和你有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