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024-12-15 07:09:4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1.1建立监理方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生岗位责任人制度。此外,应建立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质量数据不与承包人共享。
  1.2督促、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隐患。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负责人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
  2.质量监控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驻地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2.1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2.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有关各工程队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检部门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旁站,随机抽查的方法,待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再进一步验收,彻底消灭工程中质量问题。
  3.动态控制,事中认真检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是现场监理与质监部门的重要不同之处。工程监理工作并不是监理工程师只在现场转一转、看一看,验收时检查工程是否按图纸、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这样往往使一些质量问题已经出现,甚至还要返工。在质量控制中应改静态检查为动态控制。主要抓住以下几方面:
  3.1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监理
  驻地监理组必须通过旁站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②采用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等方法检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做出现场指令。③对重要工序、首次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易测控的工序必须采用全过程旁站,“盯”在施工现场监督,并在监理独立平行的检验表中“结论”栏里填写监理旁站施工所见到的施工情况、外观鉴定意见及各种自检质保资料的规范化情况等,作为签发承包人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的依据。④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⑤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3.2工程自检报告及中间检验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不少于承包人全频率检验的20%进行包括试验、测量等全方位独立抽检,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3.4中间交工报告及中问交工证书
  当一个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自检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工程质量评分工作可随之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系统验收,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4.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问题
  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条件,只有一流的工程质量才能保证树立起企业自身形象,只有一流的工程质量才能占领未来的市场。

回答2:

首先应明确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频率和监督控制点。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应掌握:
(一)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依据;
(二)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主要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三)监督组织形式;
(四)质量监督工作内容、程序与要求;
(五)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
(六)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关键工序抽查计划;
(七)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内容;
(八)质量监督措施与公开办事制度。
所以,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程序监督(行为监督)结合实体抽查。在实际工作当中,监督站主要控制程序,只要监督程序到位,工程质量一定有保障。
(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回答3:

自2018年起国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国办11号文《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又提出“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一经发布,引起行业热议。个别地区取消或变相取消施工图审查,其合理性有待商榷。

根据调研统计,近年全国施工图一次审查合格率不足50%。住建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主要审查内容之一。经对2013-2017年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上报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和分析对比,发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问题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说明勘察设计质量并不乐观,远未达到免审或免检的地步。

现阶段建筑市场仍然存在较多乱象,许多设计单位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接受建设单位不合理的设计周期、设计费用及限额设计等要求,致使设计文件质量及安全难以保证。住房是百姓的重大财产,其安全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此外,施工图审查还是很多政府技术政策的把关环节,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抗震的超限审查的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如果取消施工图审查,这些把关也就无法实现。20年的实践证明,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的重要手段。

鉴于此,我们提出应以守住建筑结构安全底线为原则,坚持工程设计审查制度的建议。

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书记明确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的建筑工程行业,更应该坚持法治理念,从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建筑结构设计安全,以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建筑结构设计安全风险,坚持改革与防范安全风险协调统一的原则,既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进行改革,更不能以保障安全为借口阻扰改革,依法办事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当前《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都对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赋予了施工图审查“行政许可”性质和“行政审批”及“政府监管”职能。只要国务院这些法律、法规及条例没变,就要坚持工程设计审查制度。

二、完善图审制度,守住结构安全底线

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图审制度,我们可学习借鉴其在运行机制、图审标准、图审内容、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立法执法与政府监管职责界定、企业和个人从业风险防控以及行业组织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及作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如逐步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转变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或“工程设计安全审查”,通过各种监管手段,真实反映设计质量技术和安全水平。

三、提高审查效率,不断完善审查机制

为适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应在坚守建筑结构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以大幅提高审查效率为导向,坚持并不断完善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其主要工作可从建立健康可持续图审运行机制、实施多审合一、精简图审范围及内容、分节点进行图审及施工许可审批、实施数字化图审、构建图审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全国范围内图审资源共享等。

四、研究探索社会保险制度

借鉴国外经验,研究探索通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同时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推动工程建设各方诚信体系构建等。(提案联合提名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勘察设计大师、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冯远;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