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朋友用你公司的名义签合同,构成无权代理,如果后来得到你的许可或追认,则合同有效,所有的法律责任由你公司承担,收益也归你公司;如果不能得到你的许可或追认,则合同自始无效。其次,如果你不同意,应该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时,予以制止,否则会视为同意。
不可能啊
合同有它一定的约束力,签订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如果你不能保证你能承担合同里的法律责任,你就不能帮朋友代名签这个合同!
你的公司代表的是合同中的一方,你不可能撇清任何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你朋友经过你公司的同意以你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你公司就应当承担该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享有权利。
如果你朋友仅用你公司的名称与他人签订合同,你公司不知道,也未盖章,事后又未对该合同进行追认,那么法律责任与你公司无关。
如果你朋友盗用你公司的公章与他人签订合同,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你公司应承担管理不严的相应责任。
我注意到你用的是“用我公司的名称”,不知是不是以你公司的名义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应该真实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切不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