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经常使用L-1签证进行雇员轮换的跨国公司设计的L-1申请程序。申请人必须是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大型跨国公司。此外,能够使用这一程序的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以下至少一种情况:每年在美国的销售总额达到2500万美元;全美的雇员总数达到$1225.00人;在过去的12个月中至少有10个L签证的申请得到了批准。
主申请人要在国内公司任职满高管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