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求原单位补充缺失档案材料,并移交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原单位不予办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补办档案、赔偿损失。
人事档案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依据,由用工单位的人事部门建立,用工单位负有职工个人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负有责任。
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2006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复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称: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退休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法定权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应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相应的退休金等。
当地的人社部门可以根据现有的材料和以前招工的底联确认参工时间的.
因此,不用担心.
你需要的是联系当地的人社局.而不是社保,他们没有权利欢参确认的.
到原单位复印一份合同件和离职证明放入档案,给社保就可以了。
档案还是很重要的,尤其在计算工龄的时候
我是哭天天不应,喊地地无门…………青春献给了单位,单位送给我的是伤心…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