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上述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