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目标原则。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是为了实现政府的各项职能,改革行政组织机构也必须以此为原则,科学界定政府职能;
二、完整统一原则。政府各部门、各层次及其内设机构之间互为条件、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三、精干高效原则。无论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或改革都必须考虑行政组织的经济性和有效性,这也是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目标;
四、适应发展原则。改革要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考量,以此制定出适应当下实际情况、顺应将来发展的行政组织机构改革体系和布局规划。
你可以围绕每条原则再加以扩充,以上四条原则是根据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本科教材罗列,可以放心参考。本人觉得加一条法治原则也不为过,法治不仅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更贯穿于国家、公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