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洗手、卫生纸沿边撕、筷子朝一个方向摆、沐浴露一定要挤3下…忍不了的强迫症日常
【强迫症简介】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neurosis,缩写OCD)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
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为0.05~1%,占精神科病人总数的0.1~2%。国内流行学调查的本症时点患病率为0.3‰。通常于青壮年期起病,性别分布上无显著性差别。
儿童强迫症是强迫症的一类,是一种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在儿童期,强迫行为多于强迫观念,年龄越小这种倾向越明显,本症多见于10-12岁的儿童,患儿智力大多正常。
较为直观的症状表现,可以观看美国电影《火柴男人》中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角色。
【病因与发病机理】
遗传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及心理社会因素均在强迫症发病中起作用。
一、遗传因素:患者近亲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为5~7%。双生子调查结果也支持强迫症与遗传有关。
二、性格特征:1/3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强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强迫性人格特点。其特征为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分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
三、精神因素:上海调查资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
在强迫症的发生中,社会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视的致病因素之一。当躯体健康不佳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均可促进具有强迫性格者出现强迫症。关于发病机理也有不同解释;巴甫洛夫学派认为在强烈情感体验影响下,大脑皮质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是强迫观念的病理生理基础。心理动力学派认为强迫症状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或“性欲望”。有人用学习理论解释强迫观念是激发焦虑的刺激和该观念间建立条件联系的结果。关于扣带回活动过度可能与强迫症的发生有关的说法,尚缺少扣带回的结构或功能改变的直接证据。
原理心理学认为:觉察系统本身具有配置功能,前额叶是以配置的方式设立一个参照样本。参照样本能够直接对照本义系统产出的样本,分析客观事物的相对意义,使我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恰当的反应。我们清醒时前额叶样本能够一直点亮丘觉,决定了我们当时的意识状态和心理环境。强迫症过于强化某一个或某一类样本的配置,从而产生强迫症状。如果将强迫症状让当事人当作病症看待,反而强化了症状,如果说服当事人能够信服这不是病症,反而有利于学习、记忆,并让当事人坚持用强迫法去学习、记忆,强迫症状很快消失,对治疗临床强迫症效果显著。
【发病率】
国外1980年报道,强迫症的发病率为0.1-0.3%;在中国,历来将强迫症列为神经症中的一类疾病单元,ICD-10仍将此症列为神经症中的独立类型;国内1982年对12地区流病学调查,报告 本病患病率为0.3%占全部神经症的千分之1.3。天津报告为千分之0.13,占全部神经症的10%,在心理咨询服务中,本症比例较高:如广州报告为8.3%,上海报告为16.2%。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来看,本病发病在两性间并无差异(但国内报告女性略高于男性)而在儿童强迫症中,男孩患病率为女孩的3倍。本病通常在青少年发病,城乡的患病率相近。约10%的病人起病于10-15岁,75%的患者发病于30岁以前。大多数病人起病缓慢,有时诱因亦不明显。病人就诊时往往病程已达数年之久。半数以上病人病情缓慢发展、逐渐加重,约1/4的病人病情有波动,约11-14%病人有完全缓解同隙期,有些病人进入40-50岁以后,病情有自动缓解倾向。
【临床分类】
症状多种多样,既可为某一症状单独出现,也可为数种症状同时存在。在一段时间内症状内容可相对的固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内容可不断改变。
一、强迫观念
即某种联想、观念、回忆或疑虑等顽固地反复出现,难以控制。
(一)强迫联想:反复回忆一系列不幸事件会发生,虽明知不可能,却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绪紧张和恐惧。
(二)强迫回忆:反复回忆曾经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虽明知无任何意义,却不能克制,非反复回忆不可。
(三)强迫疑虑: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要反复核实。如出门后疑虑门窗是否确实关好,反复数次回去检查。不然则感焦虑不安。
(四)强迫性穷思竭虑: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进行反复思考,明知毫无意义,却不能克制,如反复思考:“房子为什么朝南而不朝北。”
(五)强迫对立思维:两种对立的词句或概念反复在脑中相继出现,而感到苦恼和紧张,如想到“拥护”,立即出现“反对”;说到“好人”时即想到“坏蛋”等。
二、强迫动作
(一)强迫洗涤: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总摆脱不了“感到脏”,明知已洗干净,却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强迫检查:通常与强迫疑虑同时出现。患者对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复检查,如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信件或文稿等。
(三)强迫计数:不可控制地数台阶、电线杆,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
(四)强迫仪式动作:在日常活动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动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脱衣鞋并按固定的规律放置,否则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脱。
三、强迫意向:
在某种场合下,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十分苦恼。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但患者却十分紧张、恐惧。
四、强迫情绪(obsessive emotion)
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伤天害理的事,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处境等的恐惧。
五、强迫恐惧
此种恐惧与病人的强迫性思维有联系,病人害怕自己会出现对立思维,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如害怕在某些场合自己会出现强迫,而感到恐惧,从而尽量逃避参加这样的场合。
六、强迫行为(obsessive behavior)
具体表现,可以是屈从性强迫行为,如反复检查煤气是否关好、门是否锁上;可以是对抗性强迫行为,如反复在内心告诫自己不要把强迫意向转变成实际行动;也可以是强迫性仪式动作,如进家门必须先跨左腿、出门之前必须按序化装等。此外还可以是强迫计数、强迫洗手、强迫眨眼、强迫摇头、强迫咬指甲等。
【病程和预后】
一般起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可持续多年或时轻时重。病前性格特征明显、发病年龄较早和病程较长者,预后欠佳。随年龄增长,症状逐步减轻;病前有较明显精神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不显著、病程;较短、无阳性家族史者的症状也有可能自发缓解。
【诊断依据】
一、不可控制的反复出现某种观念、动作或意向,伴有焦虑和痛苦的情绪体验。
二、患者明知这些症状不合理、不必要、却难以摆脱,迫切要求治疗。
三、患者的工作,学习效率明显下降,对日常生活也产生不良影响。
四、病前性格特征及病程可助诊断。病程可长可短,研究病例的病程至少三个月。
五、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脑器质性疾病伴发的强迫症状。
【强迫症类型】
一、精神分裂症:早期可有强迫症表现,但内容逐渐变得荒谬不可理解、无焦虑、痛苦等相应的情绪反应;自知力差,不积极要求治疗或否认有病而拒绝治疗;随着病程发展,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逐渐显露。
二、抑郁症:强迫症患者因疾病缠身、久治不愈、可产生抑郁情绪,甚至出现消极观念,但从无自杀行为,与抑郁症的对外界缺乏兴趣、思维迟钝、行为缓慢及情绪低落有别。
三、颞叶癫痫:偶可出现强迫观念和行为,呈发作性,并有其它颞叶癫痫的症状,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等检查可助鉴别。
【强迫症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强迫症是一种病因比较复杂的心理障碍,许多研究者分别从神经生化、遗传学以及心理学等多种途径探讨这一现象的成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十分有说服力的解释。以下列举几种主要的假说及影响因素。
一、心理动力学假说
根据心理动力学原理,强迫症是起源于性心理发育的肛门期,即在开始大小便训练的时期。这时,亲子之间,一方面要求对方顺从,另一方面而不受约束,这种不平等的对立引起了儿童的内心冲突和焦虑不安,从而使得性心理发育停留于这一阶段,成为日后心理行为退化的基础。一旦个体遭遇外部压力,便会重现肛门期的冲突与人格特征。
二、观察学习假设
根据学习理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而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这样,事实上,个体就已经习得了一个新的驱力。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是,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个体的焦虑便得到了缓解,这种结果强化了个人的强迫。并且,因为这种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驱除了个体的获得性内驱力(焦虑),因而逐渐地稳定下来,成为习得性行为的一部分。
三、系统家庭假设
这种假设认为,病症表达了系统的破坏,而这个系统存在于人际关系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来进行互动。
四、Rachman-Hodgson假设
Rachman & Hodgson在分析了一些过去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导致强迫症的原因可能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共同作用。1.遗传因素;2.情绪失调;3.社会性学习;4.对于特殊经验的学习。他们假定,强迫症是一个连续变化发展的行为模式,由于上述几方面在不同情况下的相继作用,导致个体最终演变成强迫症。
五、精神分析学说
弗洛伊德认为强迫症是病理的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防御机制不能处理 强迫性人格而形成的焦虑,于是产生了强迫性症状。
六、条件反射
巴甫洛夫以大脑皮层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来解释本症的生理机制。
七、素质特别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
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 、"不安全" 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决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
八、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重要的诱发因素
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九、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
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十、生化研究
提示5-羟色胺(5-HT)系统功能增强与本症发病有关,因此5-HT再摄取抑制剂如氯丙咪嗪、氟西丁及氟伏草胺等,都对强迫症有较好的疗效。另外一些研究提示本症与抑郁症的发病存在连锁关系,如本症患者有25%-40%对氟美松抑制实验(DST)不抑制,部分患者多导睡眠图显示快速动眼睡眠(REM)潜伏期缩短等。}
强迫症的症状主要可归纳为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强迫思维又可以分为强迫思想、强迫表象及强迫冲动。
出于习惯,不由自主的会去干某些事情,想某些东西,体验那种感受。
强迫症是一组以强迫症状(主要包括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