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机构是小区管理办公室。
1、小区物业职责有哪些:安全工作,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报告给有关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2、物业管理公司雇请保安人员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
3、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小区物业归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管理。还有物业管理协会可以管理,不过这是民间组织了。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房管局物管科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部门。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这个问题要分别讲一下
一、物业或者说房产,其行政管理部门通常都是房管局;有些地区把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性质一样
二、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机构是小区管理办公室,有的地区把小区办放在建设管理部门,有的地区放在房管部门。
三、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属于多头主管,一般都是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城管、公安、市政、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协会。大部分是受开发商监管的。
要看物业公司的性质是开发自持还是外聘的第三方委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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