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一般不允许复制案件材料,但可以查阅和摘抄,到于是否可以查阅或者摘抄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材料,要看该案件的性质,具体要看办案单位。
依据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但是现在很多检察院都只给复印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一部分检察院会给复印的。
根据新的《律师法》,有的地方检察院已经允许律师复印所有材料;而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013年1月1日起审查起诉阶段全国检察院都允许律师复印所有材料。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013年1月1日起审查起诉阶段全国检察院都允许律师复印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