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工资,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去仲裁能告赢吗

2025-01-02 1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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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还可以要求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写的入职证明也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回答2:

1、工资是你的劳动合法所得,你可以要回工资,另外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程序就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补充一点,离职确实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但不需要单位批准,30日后离职,虽然你不依法辞职不会扣你工资,但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建议依法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你要证明在那里工作的,工资是可以要回来的。
纵横法律网-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周雪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