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从法律的意义来说是不犯法的!
已经与他人登记了还可以再跟另一个人注册结婚么?
跟另一个人注册结婚,民政局的信息档案如果没有记录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已经构成犯罪--重婚罪
参考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