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请教个问题,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把人送到看守所,没有证据就可以下逮捕通知书逮捕人吗? 情况是这

2024-12-14 17: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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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那不是逮捕,是刑事拘留。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其刑事拘留。至于案件事实部分,你也不必多操心了,如果你弟弟不涉嫌犯罪,你弟弟会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你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去给你弟弟存点钱,可以为你弟弟请个律师。现在公安机关都是依法办事,特别是刑事案件,既然把你弟弟关押到看守所,是已经履行过法律手续的。从你弟弟进去的那一天,你等37天,出来就出来了,否则就还得等一段时间。
如果你接到的真是逮捕通知书,那么说明你弟弟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回答2: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以后,会将案子递交检查院起诉科,起诉科核准后后返回公安机关,故意伤害案件一般都是先刑事拘留,你所说的签字的应该是刑事拘留通知书,侦查半个月后,一般要不无罪释放,要不转治安处罚,你所说的又取通知书,应该是逮捕通知书,这就已经基本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了,至于后边的补充侦查阶段应该也就30天,总之,如果你们接到逮捕通知书,那么基本你弟弟应该是被认定是同伙了,赶紧找个好律师吧!!

回答3:

00刑事拘留,等待公安机关的侦查。这个阶段家属是见不到人的,只有委托律师能见到你弟弟的人,了解案情经过。别的人急也没用,看你怎么去选择了。别想信什么关系,程序不走完,什么关系都没用。如果逮捕了,那就得等着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