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录音啦,在香港,无论什么事情都要有实时的证据。每部港剧警察都有这句话“你可以不说话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我们会录下来做为呈堂证供”
估计宣布革职时的标准流程就是在什么时间对你进行革职,所以看手机。
录音,互掐对方,作为证据,革对方职务。
应该是用手机录音,以便取得对方夺权的证物。
好像不是对时间~是录音吧~把对他革职的话都录下来~~
用手机录音呀,这也是程序,同证资料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