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一个饭店工作,10月15号发工资,19号向老板说了辞职,老板说等找到人就可以走了,可我在30号因家...

2025-01-08 09:54:4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签订了劳动合同了么
没签订,那你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没签订劳动合同吧!

回答2:

首先,看你是否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是否有相关的协议;
其次,公司的相关制度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有的企业对员工尚自离开工作岗位几天有相关处罚规定的。在公司制度不触犯法律的前提的,公司制度也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你没有和饭店打招呼就走,属于旷工行为,且你19号提出离职,30号走人(正常离职时提前30天),所以你这种情况不属于辞职被批准的情况。具体你可咨询当地劳动局。

回答3:

你工作了15天 旷工了15天

如果15天的罚款大过你的15天的工资 你就没有工资可以拿

回答4:

如果你们有签署劳动合同你可以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