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要减一个月,如果你现在主张双倍工资,只能主张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第二天,相当于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了。如果用人单位发现这个问题,要求你补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补签,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无所谓。但签订日期一定要写实际日期,这就不影响你主张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可以一直主张到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天,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的二倍工资的未付部分。
但如果仍想干下去,那么建议先向劳动局匿名投诉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这样最好。
可以,单位应该在合同期满后的1个月内续签合同,如果没续签,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如果你这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1年可以拿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最早从08年起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劳动合同法》第47条)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履行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需要有两个条件:1、超过1个月未签订的;2、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未签订的。
一般认为原合同继续。
像你的情况,除非原单位在未经你协商以及你本人同意单方面变更了原合同的内容(岗位、工资、作息时间等等),你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双倍是没有的,除非从合同到期后,单位给你办理了退工手续,然后你又继续在单位工作,这段期间可以要求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