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的规定,你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反映,请求撤消骗取批准的土地使用证。
撤销批准文书,退回土地,地上有建筑物的,按非法占地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内容发不上去 您自己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