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房赠予及公证的问题,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进行公证或者赠予吗?

2024-10-27 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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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公证行业一般不对无房产证的房产办理赠与、买卖公证。可以办理的是继承和遗嘱公证。根据你这个情况,房子应该是老太爷和老太太的共同财产。老太太只能处理其中一半左右的份额,另外一半包括老太太及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一般是要办理继承公证以后才能办理新房证,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子女都签字同意。老太太自己的份额可以采用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

回答2:

这是房屋财产继承问题,可以依据《继承法》解决。首先要知道这房产是老太爷的房产同时也是老太太的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份额,如果老爷过世前没有留下遗嘱老太爷这一半的房产就是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老太爷的父母肯定不在了,那就由老太太和其子女平均分配,包括女儿,你老太太不可将老太爷的那份财产分给别人,只能按法定继承,老太太可以将自己的这一半房产通过赠与给别人,其它人不好干涉,但办手续时还是要在取得房产证以后。你家现在的问题是两套房的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关键,因为写了谁的名字谁就有处置权,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不动产是以登记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