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锥度的长度没要求,球棒最粗的部分直径七公分以下,长度不得超过106.7公分,球棒的握把位置棒端起45.72公分以内,有这三点就限制住了。
根据棒球规则的规定,球棒必须为平滑之圆型棒,最粗的部分直径不得大於2.75英吋(七公分),长度不得超过42英吋(106.7公分),须用一根木材制成。以合成方式制造之球棒,球棒凹头的部分,深度必须在一英吋(2.54公分)之内,宽度不得超过两英吋及小於一英吋(5.08公分~2.54公分)。凹状部分直径必须为曲线状,不可以附著其他任何物质。球棒的握把位置不得超过18英吋(从棒端起45.72公分以内),握把部分得包扎或使用任何材料处理(包括用松脂等)使适合掌握,但任何使用之村料包括松脂(PINE TAR),裁判员认为有超越18英吋之限制,则该球棒於比赛时不得使用。非经比赛主办单位之认可,於比赛中不得使用著色球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