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自考本科法律

2025-01-26 19: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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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江苏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

自考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回答2:

你好,江苏自考从09年12月起,就已经取消了法律专业的加考课程了,15门课程已经考完了,就可以申请论文了,答辩以后即可申请毕业。
另外4门是属于英语2的换考课程,你已经考了英语2,就不再需要再考其他课程。

回答3:

。不考英语2加考的科目,,英语2 通过就不用考加考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