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案例中离婚所要解决的不是经济问题。案例中离婚是属于民事案件,起诉她丈夫重婚属于刑事案件,是要分开进行,由不同的审判庭予以审理的,不能在同一个案件和同一个法庭进行。所以该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判决她丈夫重婚和自己离婚是完全独立的两种行为。所以法院不能一起判决,做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