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虽然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达一年以上者,经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参加居住地所在村主任的选举。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扩展资料:
村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全面主持支部工作,领导和指导村级其它组织开展工作。
2、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提出村级班子任期目标,检查督促指导,抓好落实。
3、贯彻执行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定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村民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全面主持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对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主持召集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干部
有可能,要看具体情况。
法律规定:2010年10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 村名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三条规定: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解析:参加选举,是指选举(他人)以及(自己)被选举。因此,只要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有权参加选举。但任何一人只能参加一个村的选举,不得再参加户籍所在村或者其他地方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不是竞选主任!不知道竞选委员,村委可以吗?
1、户籍虽然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达一年以上者,经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参加居住地所在村主任的选举和被选举。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