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集团公司投资办了一家酒店,但却由集团公司董事会选了一名不具有任何股份的人担任酒店董事长及法人代表,请问这样合法吗?而且,集团公司的一名董事又再去租赁了酒店,这样好象有点违反公司法,请咨询。 你介绍的情况不清楚,无法回答你的问题,请你详细介绍,或与律师面谈.酒店是什么性质?建议面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三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不是股东能否当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除非是国有独资企业。非股东并非不能担任董事长。建议面谈。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还有其他问题请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