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申请接种证明时,需携带婴儿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记录。他们需要到自己居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申请接种证明,上面有每次接种的时间。家长应根据预约表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门诊部接种疫苗
2、在外地出生但居住在县城的儿童也应尽快到疫苗接种门诊申领疫苗接种证,以便儿童能尽快接种疫苗。如果您在原地区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疫苗接种证明,并按接种疫苗安排更换未接种的疫苗。
3、父母在办理疫苗接种手续时,必须告知医务人员其可靠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便与他们联系。
扩展资料: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
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办理程序:
1、孩子出生后1个月,家长应带孩子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去办理接种手续,建立儿童接种卡和预防接种证。接种门诊会给家长打印一张“预防接种预约单”,上面有接种每一针疫苗的时间,家长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2、在外地出生但在本市居住的孩子,也应尽快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让孩子尽快的补种各种疫苗。 若在原地区已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来的预防接种证,根据已接种过的疫苗,安排补种未种的疫苗。
3、家长在办理预防接种手续时,必须把可靠的通讯住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