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生活十多年了,因感情不合想和他离婚,离婚协议怎么写?

2024-12-01 12: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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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谨简单回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离婚后财产、子女纠纷的法律依据。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当事人往往忽视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认为只要能快些办了离婚手续就万事大吉了。而有些离婚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的内容也不太重视,一味讲究行式主义,只要离婚协议书上有“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无子女”、“财产分割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就给予办理了离婚登记。甚至有些民政婚姻登记机关还备有离婚协议书的简单格式,只要当事人按格式抄一下就万事大吉了。这样做,表面上省时省事,但一旦发生争议,依据过于简单的离婚协议书往往无法判断是非。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张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X月X日在X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 XX路 XX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2002年月1月16日 2002年月1月16日
  以上这份离婚协议书,在财产分割方面更加细化,主要体现在房产的分割上。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贷款购房,这样房产分割便涉及银行还贷以及产权变更手续。
  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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