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4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4月19日11:00。
查询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4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应聘人员需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专栏),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电子版照片。上传材料包括: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纯色背景)、身份证、应聘职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准确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查看相关信息不及时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4月26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淄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