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土地证上的姓名吗?如何办理手续?

2024-12-16 1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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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证名字可以更改。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一)土地总登记;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三)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四)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五)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六)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七)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八)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

(九)其他依照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扩展资料:

变更姓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

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

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

参考资料:土地登记办法-百度百科

回答2:

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

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3、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原使用权人持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

原使用权人持证为集体土地使用证。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批准同意,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地籍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回答3:

想要更改土地证上的姓名是可以的。带上相关的证件以及证明去当地国土资源局就可以办理的。办理手续到了那里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

回答4:

一、土地改名所需要的程序1、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4、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回答5:

想要更改土地证上的姓名,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更改手续之后才能更改,否则你私自更改的名字是不起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