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一大惠农政策,以保障农民老年生活为目的,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分段计发。2004年7月1日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8.8%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2004年7月1日之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5%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施行之日起,参保人员缴纳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从2004年7月1日至《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施行之日,达到领取年龄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重新核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施行之日按照重新核定的标准发放。
(2)基础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280元,从2008年1月起施行。发放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共同筹集,分别列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市财政按区县功能定位向远郊山区县适度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