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定义:
供3~6岁的幼儿学习,生活,娱乐使用的场所。是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客观规律及其年龄特征,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同步健康发展的教育机构。
二、幼儿园规模:
幼儿园主要接纳三至六岁幼儿,二岁半至三岁的幼儿为托儿班。
1.规模:大型:10至12班
中型:6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2.每班人数:托儿班:15~20人
小班:20~25人
中班:26~30人
大班:31~35人
三、幼儿园建筑特点
a.规模小--幼儿园空间体量小,内部空间除音体室相对较大外,均为较小空间,故幼儿园建筑造型以轻巧为主
b.层数低-幼儿园的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幼儿用房不应布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
c.尺寸小--幼儿园应是幼儿心中的乐园,故其造型从体量到细部尺寸处理都应符合幼儿的使用要求。
d.布局活泼--幼儿园建筑应以活泼的布局形式与环境融为一体。
四、幼儿园总体设计
幼儿园用地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➀建筑用地: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用房、供应用房
②室外活动场地:幼儿游戏场、戏水池、沙地、小动物房舍
③绿化用地
④杂物用地
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关系:
五、幼儿园建筑设计
幼儿园包括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用房、和供应用房三部分。
1、生活用房
由幼儿活动单元和若干公共活动用房组成(活动室,卧室,卫生间,盥洗室,衣帽储藏间等基本空间。有条件的幼儿园都增设了若干的公共活动用房,如多功能公共教室,美工室,建构室,图书室,舞蹈室,电脑教室和科学发现室等。)
(1)、活动室
容纳30人左右,是一个小型的多功能使用空间--作业、音乐、舞蹈、游戏、故事、电视、进食、小组活动、兴趣角等。
活动室一般原则:
·最小使用面积:70平方米。
·最小净高3m
· 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6m,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 0.8m。
·距地面高1.3m内不应设平开窗扇。
·活动室门应设双扇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米。
·窗侧无外廊时须设栏杆。
·所有外窗开启窗均应设纱窗。
·出入口一般设2个以上,应与卧室、盥洗室,厕所相联系。
·进深不宜大于6.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