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8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扩展资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手段。他需要下一步报请检察院批捕,逮捕的过程再一步是法院。法院的审判假定是有罪,那么就需要坐牢了。法院审理后根据罪轻罪重。依据我国刑法,判处有多少年那么就坐牢多少年了。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手段。他需要下一步报请检察院批捕,逮捕的过程再一步是法院。法院的审判假定是有罪,那么就需要坐牢了。法院审理后根据罪轻罪重。依据我国刑法,判处有多少年那么就坐牢多少年了。这个要看具体的量刑的,如果量刑不重的话很快就出来了。还要看盗窃的数目多大。还有是不是惯犯。
这个要看具体的量刑的,如果量刑不重的话很快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