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了就调查,撞不上就记下来,等哪天闲得无聊/需要业绩/碰到再次犯案并获得了易识别的证据,再去查
总而言之,要么干的事有点多/大引起了警方注意,要么实在太蠢/笨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找到,这两种才会去优先动手。否则?记一笔,然后等信吧
——那么多重案要案,哪来警力去弄你这个?说不关心百姓那也不对,那些容易抓的不也都抓了吗,汇总起来也几百件呢,缺你这一件也没谁能说啥,就说缺乏线索你能怎地?虽然线索其实一直有,但排查起来耗费人力物力太大,十来个警察翻遍周围一个月的监控,再几十个去走访周边商家行人征集线索……这么干何苦呢?得不偿失。抓十个容易抓的小偷,那比抓一个难抓的小偷,奖金翻十倍呢。除非真成了大盗才会下这功夫去找
报案做笔录,然后等的信息,一般只会帮助寻找金额到了一定程度的资产,像电瓶车被偷了,除非有一个人连续多次做案,一般很难找到到
好像是只有所丢失的物品达到一定数额警察才会立案,如果这样的案子比较多的话,警察会并案,那就可能是一个人连续作案了
报案,做完笔录后,回家等信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