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则对方构成违约,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法院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
3、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或已经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增加)的,则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
从法理上看,抚养是指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教育,抚养是父母子女间一种基本的权力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是血亲,因而父母抚养的义务不以父母的夫妻关系存在为前提,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作为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来说,被抚养是其权利,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从抚养费请求权法律关系内涵来说,子女应是请求抚养费的适格主体。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与第三十六条的相关直接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律也明确规定了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给付抚养费的适格主体地位。
扩展资料:
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是法定义务,可以以小孩的名义,你作为监护人向对方主张抚养费用,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是生活的需要,依法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是完全可以的。
当然可以了,本来离婚就是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贴抚养费,你还可以把以前的抚养费一起要过来
原则上,法院不会支持。
虽然,提问者想得到肯定回答。
这实际上涉及到抚养协议内容的变更。如果没有重大事由,法院是不会调整合同内容的。所以,你的诉讼策略主要是当时的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