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挂靠公司,公司法院查封了我怎么办

2025-01-28 0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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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后,如异议成立的,裁定解除查封,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