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不属于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是指将违法行为改正成合法行为,没有为相对人设定新的负担(遵纪守法本来就是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所以不具有惩戒性,不属于行政处罚。
2.属于行政强制。责令也属于一种强制手段,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
不是行政强制,应该是行政决定,责令改正后如果不改,如果有法律依据,则可以强制执行
“责令改正”具有双重属性,属于行政处罚种类,法律法规把它当作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例如:在现场查到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实施处罚,这时,责令改正就是一种现场处理措施。如果,法律规定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此时的责令改正应当就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值得注意的是,责令改正也可以单独适用,或作为行政处罚的主罚项。
不是。应属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是申诫罚。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因此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