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则》还规定了以下对贷款用途的限制: (1)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 除依法取得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4) 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