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理》的实施。
(二)编制公路建设、规划、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检查和奖惩,采取措施提高路况,保证畅通。
(三)负责路政管理。实施路政巡查,处理违章建筑,保护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四)组织公路现代化养护、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开发,负责交通情况调查和路况登记,培训公路专业人员,改善技术装备,交流先进经验,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五)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六)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在公路上非法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调查研究和统计上报公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