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率=城镇人口/总人口
人口数据采用常住人口。
城镇化概念、统计方法
1、城镇化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狭义上讲,一般是指人口城市化,是指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在一定时期内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其实质含义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与这种经济结构的变动相适应,出现了乡村人口逐渐降低,城镇人口比重稳步上升,居民点的物质面貌和人民的生活方式逐渐向城镇性质转化和强化的过程。
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通常以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常住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镇人口的实质内涵是居住在城市或集镇地域范围之内,享受城镇服务设施,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特定人群,它既包括城镇中的非农业人口,又包括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或城郊农业的农业人口,其中一部分是长期居住在城镇,但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据有关资料表明,城镇人口每提高一个百分点,gdp增长1.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每递增1%,经济就增长1.2%。
2、城镇化率统计方法。国家统计局规定,城镇化率=城镇人口/总人口(均按常住人口计算,不是户籍人口)。此公式可以看出,城镇化率不是以户口性质计算,而是以常住人口计算。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起采用了新的计算办法,该办法采用了常住人口计算(即外地人口,只要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就统计为常住人口;反之,本地人口外出半年以后,就不把其统计为本地的常住人口)即城市常住人口与农村常住人口之比。
城镇化率(又称城市化率、 城市化度、 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指标)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率(城镇化水平)通常用市人口和镇驻地聚集区人口占全部人口(人口数据均用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人口城镇化率的统计方法,是以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得到的城镇化率为基础,以每年的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结果进行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