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贿,法人被判缓刑1.5年,还能继续担任法人吗?

2024-12-17 15: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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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按照上述规定,董、监、高在因特定犯罪而被判处刑罚的,应当解除职务,而法定代表人通常为懂事长、执行懂事或总经理,如果其职务被解除,自然也不能再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回答2:

服刑期间依法不得继续担任

回答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